《请正确爱国》

                                                          请正确爱国
                                                           作者:陈铭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我们的国歌,这是我们最熟悉不过的声音。今晨翻开报纸,一则新闻占据了大块版面:中国拟立国歌法,歪曲贬损国歌最高或被拘留15日。这真是让人惊喜,同时也让人深思。
国歌,是代表国家的民族精神的歌曲,而奏唱国歌,是我们广大公民歌颂祖国的爱国行为。试问一曲如此庄严并带爱国主义色彩的歌竟然需要拟立法律来约束公民来尊重它,爱护它?这并不是对国歌法的拟立的否定,而是在此法的拟立进一步来思考,得出是我们作为公民的自觉性问题。
    所谓国歌,就是代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精神斗志、战斗历程或宏伟目标,代表人民心声,也可以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历史的缩影。以上是对国歌的定义,也许,部分人滥用国歌、擅改国歌只是为了一时的取悦或一时的利益,但是,在进行以上行为的同时,他们却忽略了那些被人们演唱国歌时表现出来的崇敬甚至虔诚所打动的人的感受。他们这是在践踏别人的爱国情怀,在侮辱别人的爱国行为!他们并不知晓,其行为已经对广大爱国者作出了沉重的打击,另一方面,可以看出,若果他们拥有良好的自觉性,就不会在我们庄严的国歌上做文章。
    在学校,总会有两种人,一种是每天关心着国家大事,会为国家出现的各种事情而喜怒哀乐,会为国家外交部的坚决态度而拍手称好,而另一种人,平时漠不关心国事,在有需要的时候,比如老师要求,才会去看看报纸,新闻啊之类,就像是完成任务一样。不难看出,第一种同学是真正发自内心的去爱国,他不仅给予了行动,而且是自觉完成的,完全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他的这种行为或许对国家的建设作用甚微,但是他所体现出的自觉爱国的朝气,这种精神却是我们民族所需,实在值得我们学习和坚持。而另一位同学,任务式践行自己的爱国义务,这是自觉性明显不足的体现,这也让我们警醒,学习中,生活中,大部分确实存在这种状况,这是不可取的,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国家的精神建设,我们每个人都应尽一份义务,而不是各家自扫门前雪,表现的事不关己。就像之前的“萨德”事件,大部分公民就自觉抵制韩游,用自己微小的行动,表明自己祖国的立场,自觉地尽了自己小小的爱国义务,尽管这应该交给国家妥善处理,但是作为公民,自觉地尽我们小小的一份力,展现我们的爱国情怀,未尝不可!
    爱国,我们都要有践行的决心,这需要我们的行动,也时时刻刻考验着我们的自觉性,但是,冲动的、盲目的爱国行为是愚蠢的,是不被允许的!之前的打砸日系车事件,一群激动的公民,在街头公然拦下日系车,对其进行打砸,甚至对车主进行人身伤害,以此来宣泄对日本的购岛闹剧的愤怒,这行为简直是愚蠢,这简直是披着“爱国”外衣的公然犯罪,这已经谈不上什么爱国了,因为这些公民用自己过激的行为让自己的爱国初衷变了质,让自己的行为变得无法理喻。我们追求爱国,并不是代表过程就可以非法,我们必须要坚守社会主义价值观,以此来自觉地规范自己的所作所为,为所爱的国家的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爱国,要求我们自觉,并要予以行动,且合法。作为公民,我们要知道自己的义务,积极培养自身的自觉性,做到严纪律己。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希望奏着国歌的时候,我们都能怀揣这一颗爱国的心,在生活自觉地释放我们的爱国情怀,为国家建设出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