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杯”赛初赛评审规则

​       首届“南粤杯”青年文学创作大赛初赛环节将根据以下评分标准对符合大赛要求的参赛作品进行评分,以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个人作品分,每赛组前8名(共24人)将成功晋级决赛。评分标准如下:

       1、作品以满分100分为打分的基础原则;其中含基础等级评分(70分):根据作品的审题立意、内容、结构评分规则。

       2、语言四方面进行五等级评定得出分值;发展等级评分(30分):根据作品的整体是否丰富、深刻、文采、创意等四个方面进行评定分值。

       3、作品在基本切题的前提下,达到“三基本”(中心基本明确,结构基本完整,语言基本通顺)要求的,基础总分为52分。

       4、但凡抄袭网络作品超过1/3,应作为抄袭作品,给予扣20分,超过1/5的应给予扣10分;对原文抄袭超过2/3,应作为无立意作品,给予扣30分;如全文抄袭直接认定为0分。